#isic3510 - 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
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 - #isic3510
本组包括从生产设备到分配中心及最终用户分配之间的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
本组包括:
- 生产电能的发电厂的经营,包括火力发电、核能发电、水力发电、汽轮发电、柴油 发电和再生能源发电
- 从发电厂向配电系统输送电力的传输系统的经营
- 将发电厂或传输系统送来的电力输送给最终消费者的配电系统(即由电线、电杆、 仪表和线路构成的系统)的经营
- 向用户出售电力
- 通过他人经营的配电系统安排电力销售的电力经纪人或代理人的活动
- 以电流运输的交换电力
本组不包括:
- 通过焚化废物生产电流,见#isic3821 - 无害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与中央产品分类(CPC)的通信:#isic3510 - 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 (英语)
#标签编码 井号: #isic3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