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ic7740 - 知识产权和产品的租赁,版权作品除外
知识产权和产品的租赁,版权作品除外 - #isic7740
本组包括允许他人向知识产权产品和类似产品所有者(如资产所有者)支付版税或许可 费用后而使用其产品的活动。对这些产品可进行各种形式的租赁,如再版许可,在后 续加工或产品生产中使用,企业特许经营等。目前的所有者可能已经或还未创造出这 些产品。
本组包括:
- 知识产权产品的租赁(版权作品除外,如书籍或软件)
- 从下列使用中收取版税或许可费:
- 有专利权的实体
- 商标或服务商标
- 品牌名称
- 矿物勘探和评估
- 特许经营协议
本组不包括:
- 版权的获取与出版,见58和59类
- 生产、复制和发行版权作品(书籍、软件和胶片),见58和59类
- 房地产的租赁,见681大组
- 有形产品(资产)的租赁,见771、772、773大组
- 录像带和磁盘的租赁,见#isic7722 - 录影带与光盘的出租
- 书籍的租赁,见#isic7729 - 其他私人和家庭用品的出租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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